各学院:
从3月7日起,本学期将陆续开展专业见实习、实训工作。安全是见实习、实训工作的底线要求,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担负起安全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措施抓实抓细安全工作,特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各学院见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须将安全纳入工作职责范围,完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指派专人作为安全责任人并向师生公布联系方式,强化安全教育,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高针对各种情况的处置能力。
二、全面加强集中、分散实习学生管理。全体学生注意实习实训过程中的个人防疫、人身、财产、交通等安全事项。集中实习的,学院按规定做好统一要求;分散实习的,学院可采取安全提醒书等形式、安全日报告等措施,督促学生强化安全意识。
三、严格执行防疫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实习区域(各市区)属地防疫管理要求和各实习单位防疫要求。各学院须加强学生的健康码、行程轨迹、体温测量等防疫管理,如遇异常及时向学校防疫领导小组和教务处上报。
请各学院于3月18日上报见实习、实训安全工作整体落实情况。联系人:周鑫,联系方式:86178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