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为统筹合理安排本学期教学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学校启动本年度省级一流课程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级在线开放课程、校级一流课程以及已有建设基础的课程。
二、申报推荐要求
(一)推荐课程范围。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参与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推荐课程类型。推荐课程类型分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五类。各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及要求可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查阅。
(三)课程申报主体。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没有师德师风问题,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四)课程基本要求。申报课程须于2022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且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质要求,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再次申报。
(五)运行共享要求。推荐学校须承诺课程入选后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并按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提供年度运行数据,接受监督和管理。各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前应完成与江苏省级虚拟仿真共享平台的对接,并有共享应用数据支撑。
三、申报推荐限额
(一)线上课程。原则上只受理省级在线开放课程(未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以及其他平台国内推广的共享课程。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学校遴选不超过8门。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学校遴选不超过20门。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 20%—50% 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鼓励基于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四)线下课程。学校遴选不超过10门。须为教授作为第一主持人申报,全面负责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五)社会实践课程。学校遴选不超过4门。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4月20日前,提交《2022年度省级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1)以及《省级一流课程申报书》(一式五份)(附件2),申报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及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的还需提交1个说课视频。申报课程佐证材料提供电子版,暂不提供纸质版。以上纸质材料提交到教务处教学运行与研究科,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602107948@qq.com,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6178435。
五、其他说明
1.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参评省级一流课程的名单。拟推荐的课程根据专家建议修改申报材料、做好佐证材料、完善课程视频。
2.本通知为预通知。教育厅下发2022年度省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认定工作通知后,教务处将第一时间转发至各相关单位,并在学校申报、推荐工作安排作出必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