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老园丁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作者:2022/03/31 05:00


第一条  老园丁助学金由南京晓庄学院离退休老同志个人和社会团体捐资设立。其宗旨是资助我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帮助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条  老园丁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成绩优异、道德品质优良的在校学生。

第三条  老园丁助学金资助额度为每人每年2000元人民币,按自然年申请、评定,按学期发放。

第四条  评定发放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3月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据实填写《南京晓庄学院老园丁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近期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以及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入学以来的成绩单。

(二)二级学院关工委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后,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照当年校关工委所配名额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材料送学生工作处和离退休协会审核。

(三)校关工委审批,确定受资助者名单,由关工委秘书处通知财务处发放,并送学生工作处备案。

(四)已获得老园丁助学金的学生可连续申请。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老园丁助学金;对已经获得助学金的停发第二学期助学金。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二)有与其家庭经济情况不符的高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三)故意隐瞒或谎报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情况者;

(四)遇休学、转学、退学、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者。

第六条  二级学院关工委应当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做到公开、公正、规范,严格把关。关注受助学生的表现,保持与关工委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及时沟通。

第七条  受资助的学生要努力学习、勤俭节约、提高思想品德修养,不辜负我校离退休老同志和捐助方的期望。

第八条  开展尊老、爱老活动。受捐助的同学对我校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空巢家庭的离退休老同志在思想情感上、体力技能上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关怀。

第九条  本办法由校关工委负责解释。

附:南京晓庄学院老园丁助学金申请表

 

                                 南京晓庄学院关工委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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