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晓院教字〔2018〕17号
各二级学院: 学校将开展2018年全校教学组织与教学管理人员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与评优工作(以下简称“考核与评优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与评优工作的对象 本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的对象具体包括:(1)全校教学单位;(2)学校正式批准设立的教研室和实验室(中心);(3)学校正式聘任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与实验室(中心)负责人;(4)在本岗位工作满一年及其以上的教学秘书和实验员。 二、考核与评优工作的内容 (一)全校教学单位的考核与评优内容 “教学单位”的考核与评优办法参照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办法执行,相关文件另发。 (二)教研室和实验室(中心)的考核与评优内容 1、工作计划与总结。涵括“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主要考察各教研室与实验室(中心)工作目标的明晰性、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和工作过程的自觉性。 2、工作内容与方法。涵括“年度工作内容”与“年度工作方法”,主要考察各教研室和实验室(中心)在一年内的主要工作内容、具体工作方法及其努力工作程度。 3、工作成效与特色。涵括“年度工作成效”与“年度工作特色”,主要考察各教研室和实验室(中心)在一年内取得的工作业绩、工作特色与典型事例。 4、工作存在问题与改进。涵括“年度工作存在问题”与“工作改进设想”,主要考察各教研室和实验室(中心)对现存问题认识的深刻性及工作改进的清晰性。 (三)专业负责人与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中心)负责人的考核与评优内容 1、所在专业或教研室、实验室(中心)的年度工作内容。主要考察所在专业或教研室的基本情况与本年度的工作内容。 2、所在专业或教研室、实验室(中心)的年度工作成绩。主要考察所在专业或教研室的年度工作业绩与典型事例。 3、本人为推进专业建设或教研室、实验室(中心)工作做出的努力。主要考察本人在专业建设或教研室工作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发挥的作用。 4、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与打算。主要考察本人对专业建设或教研室、实验室(中心)工作的进一步思考与打算。 (四)教学秘书与实验员的考核与评优内容 1、工作态度。主要考察教学秘书或实验员对承担工作的认知水平、与同事间的分工合作情况以及为完成本职工作所做出的努力程度。 2、工作内容。主要考察教学秘书或实验员在本年度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事项及其具体内容。 3、工作成效。主要考察教学秘书或实验员在本年度的履职情况及其工作成效与业绩。 4、工作反思。主要考察教学秘书或实验员对改进本职工作乃至全部教学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思考。 三、考核与评优工作的程序 (一)各学院组织考核及推优 1、各学院组织所有相关人员填写考核表(附件1),各教学组织与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对年度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 2、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依据岗位职责的规定与要求,分别对教研室、实验室(中心)、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中心)负责人、教学秘书、实验员等教学组织和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及推荐评优工作。 3、各学院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及排名,按各考核项目总数的30%(推优名额见附件2)提出推优名单(实验中心及中心负责人除外),并填写考核结果及推优情况汇总表(附件3),由学院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教务处。 (二)学校审核考核结果及推优材料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掌握全校管理工作运行状态的基础上,依据各学院对各教学组织和教学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审核推优项目所提供的支撑材料,评选先进,予以表彰。 四、考核与评优工作的时间 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本学院的考核与评优工作,相关材料(详见附件4)务必在2018年12月28日前送教务处综合科,本年度各项考核与评优工作将于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 附件1:各项目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2:各项目推优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3:考核结果及推优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4:关于2018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的说明.doc 附件5:教学组织及教学管理人员评价指标.doc 关于做好2018年各级教学组织与教学管理人员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与评优的通知(教字【2018】17号).pdf 南京晓庄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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