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安排

作者:2020/05/27 09:11


一 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

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教学工作要求,就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1、教师严格按照重新调整的课表上课,需要调停课时,及时按照学校调停课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二级学院、教务处、教学评估办公室正常安排教学检查。

2、任课教师做好学生上课的考勤工作,有学生缺课的情况做好考勤记录,并及时向所在学院教务办报告。混合式教学或者线下教学的课程,在教室上课时,任课教师及时提醒学生间隔坐,课间学生不要聚集。

3、一些实践类技能性课程,需要在专门的实验室、技能教室、机房上课的,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相关规定,做好开窗通风。各学院按防疫要求对公共乐器、公共电脑以及实验器具和各类器材的做好消毒工作。计算机机房鼓励学生尽量自带电脑,减少交叉接触。

4、按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的适用于疫情低风险地区《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要求: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

二  调整期末考试的工作安排

1、时间适当调整

因毕业班学生举行毕业季活动安排的需要,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适当提前,结束时间由原定717日调整到714日,公共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合理间隔安排在622-714日(18-21周)。

2、考试形式要求

本学期期末考试统一进行线下考试。对于因疫情未能返校的非毕业班学生可以申请缓考,下学期开学后再参加考试;对未返校的毕业班学生可采取线上考试的形式,要求依托学校课程中心的考试平台建立题库、并采用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监考。

三  毕业论文工作

15月下旬至6月上旬,各学院安排毕业论文答辩,可采用线下、线上两种答辩方式。提醒所有答辩老师,一如既往地关注问题质量和提问的表达方式,有理有序有节地开展论文答辩工作,一切以关爱学生成长为目标。

2、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学生,可适当延后论文提交时间、延后论文答辩时间、延后学位申请时间,并增加论文盲审送审频次、增加答辩场次、增加学位授予批次。


教务处

20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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